武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武威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7-21 11:41 浏览次数:

当前,新一波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全市上下正在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奋勇抗击疫情。但是,在这关键时刻,个别网民却借机散布虚假信息、网络谣言,严重影响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为清朗网络空间,维护社会稳定,凝聚抗疫合力,武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威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仔细甄别网络信息。全市广大网民要对网络传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图片、文字、音频和视频等信息进行科学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传播。对已上传、转发的不实信息要迅速删除;对已造成影响的,要及时辟谣,并主动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向网信、公安部门说明情况。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有传播虚假信息,侵犯个人隐私,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煽动社会恐慌情绪的个人和行为,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尊重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非法活动。对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以及散布他人隐私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和规定,主动配合做好“一扫三查一验”(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验核酸)等工作,不得扰乱正常防疫工作秩序,不得威胁、辱骂、伤害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对医护人员和相关防疫工作人员进行网络暴力违法活动。

五、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依。要正确认识疫情,依法文明用网,宣传防疫知识,传播疫情防控正能量,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同时,要树牢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自觉做守法公民、文明网民,积极参与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谣言和违法不良信息。

举报方式:

武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举报电话:0935-2235263

举报邮箱:wuweiwljb@163.com

举报网址:www.gsjubao.cn

武威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35-110



武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武威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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