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9月2日开课
发布日期: 2021-08-23 14:55 浏览次数:

8月20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县区、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实行“错区域、错年级、错时段”分级分类开学(园),防止学生聚集。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8月31日报到,中小学生(中职生)和幼儿9月1日报到,9月2日正式开课。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科)局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主动衔接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五早”“五有”要求和“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师生员工要落实个人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逐校(园)评估开学(园)条件,对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不能开学(园)。从严分类管理师生员工,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开学(园)前14天须返回居住地,主动向学校和社区(村委会)报备,进行健康打卡;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红码”或“黄码”的,一律由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进行3次核酸检测。境外师生未经学校同意一律不返校,暂停校外线下培训。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本地本校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相关条件保障,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疫情防控政策、指南、实施方案等培训,加强家校联动,做好人员物资、隔离场所等准备,一旦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及时启动预案、有效做出应对。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推送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提示,提醒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严把校门关,对所有师生员工入校(园)时均做好体温监测和出行码核验。继续稳妥有序做好12岁以上师生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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