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中高考成绩发布和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6-25 08:58 浏览次数:

近日,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中高考成绩发布宣传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全市中考、高考成绩发布宣传和评价工作。

根据该《通知》,县区教育局要做到“五不准”: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所属初、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准以中高考成绩对初、高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准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准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人数、升学率、上线率、录取率等中高考信息;监督学校不准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做到“十不准”:不准在校外或校内张贴、悬挂、摆放关于中高考成绩的喜报、横幅、条幅和宣传板;学校教职工或学生不准在微信等媒介中发布或转载含有“中考状元”“高考状元”“升学率”“上线率”等内容的信息;初中学校不准给普通高中和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普通高中不准采取任何形式到初级中学或学生家中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中考志愿;各初级中学不准允许普通高中或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准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普通高中不准以签订“预录取通知书”“录取协议”等形式违规承诺争抢生源;不准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任何学校不准随意发布普通高中预录线;学校不准借中高考成绩排名进行校际间恶意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管、督查,对违反中高考成绩发布和招生宣传工作要求,以及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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